近日,蘭州市公安局安寧分局接到群眾報案,反映一位“能人”龐某可以幫助學生“辦理入學”,還能協(xié)調單位“安排工作”,但在收取了“活動經費”之后,就“人間蒸發(fā)”。6月19日,省公安廳曝光龐某詐騙行為細節(jié),提醒廣大市民群眾,在解決問題或表達訴求時,務必走合法、正規(guī)途徑,不要寄希望于托關系、走后門,警惕“請托辦事”型詐騙套路。
據悉,報案群眾都是出于孩子上學、工作就業(yè),向“能人”龐某求助??蔁o一例外的是,龐某在收取了“活動經費”之后,就開始裝聾作啞、借口推辭,直到最后“人間蒸發(fā)”。辦案民警很快抓獲了龐某,通過細致審訊和不斷深挖,民警發(fā)現龐某行騙作案多達30余起,詐騙金額高達500余萬元!而有些被騙群眾至今都還蒙在鼓里,對“能人”龐某的“本事”深信不疑。
案例一:入職某醫(yī)院詐騙案 手段:裝腔作勢、欲擒故縱
龐某張口就問學歷、問意向,顯得胸有成竹、十拿九穩(wěn),給受害人一種“能”的感覺、“穩(wěn)”的姿態(tài),隨后商定報價還 “打折”“按比例支付”,給受害人以“事成之后全款結算”的錯覺。受害人上當受騙后,出于“辦成事”的焦急心理,將“辦事經費”一筆筆轉給龐某,而當受害人詢問“辦事進度”時,龐某居然拋出了熱點話題“醫(yī)療反腐”,著實裝模作樣把戲演到了極致。
案例二:入職某集團詐騙案 手段:濫竽充數、百般推脫
龐某欺騙未能通過面試的求職者,告知其只要自己“運作”,就可以“加試”,等通知上班,并向受害人發(fā)送了面試“試題”。此時受害人表示,同一批參加考試的其他求職者已經上班。為了穩(wěn)住受害人,龐某編造發(fā)送虛假入職信息,被受害人發(fā)現與自己的意愿不符,龐某推說可以“先入職、后調動”,隨后向受害人表示辦理的最終結果還要看用人單位,極盡推脫之事。
案例三:入職某公司詐騙案 手段:花言巧語、誘你深信
龐某為了成功行騙,自然也花了不少工夫,對招聘考試信息有一定的掌握,目的就在于借助考試信息編織謊言,同時“套近乎”刻意提出“我們這些關系戶”等語句,讓受害人信以為真。受害的求職者通常都十分關注自己求職的限制條件,比如專業(yè)、年齡等,而龐某也準確切入這些關鍵點,給出明顯模棱兩可的解讀,受害人出于迫切想要入職的心理,麻木輕信導致被騙。
案例四:小學生入學詐騙案 手段:逾規(guī)越矩、大包大攬
龐某在面對受害人提出的小學生入學登記流程時,居然表示必填項目可以不填,僅僅要求發(fā)送簡單的信息就可以“辦理”報名登記,收錢之后還不忘“提醒”受害人“會有人聯(lián)系”。像這樣明顯不符合教育部門入學要求的操作,在龐某的滿口答應下,變成了受害人寄予希望的“捷徑”,而最終的結果只有一種:受害人不僅損失了錢財,還喪失了孩子就學的機會。
案例五:在校生轉學詐騙案 手段:急于求財、貪得無厭
龐某的目的與天下所有的騙子都一樣——受害人兜里的錢。當龐某感覺受害人還在猶豫或舉棋不定時,就會主動關心問候,看似熱心幫忙,實則急不可耐、等錢入賬。當然,收錢之后還假惺惺地承諾:“全額退,無條件退”。而此時的受害人,渾然不知自己是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了騙子身上,不僅孩子沒法轉學,家中積蓄也被騙走。
甘肅公安提示:眼下正值畢業(yè)季、入學季,不少詐騙分子企圖利用老百姓“找熟人好辦事”的心理,針對子女上學、工作入職等“心尖上”的問題實施詐騙犯罪活動。一旦遇到此類情況,千萬不要心存僥幸、抱有幻想。